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和补贴如下:

认定标准:

1. 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博士后研究或海外留学研究经历的人员;

2. 具有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大学教授、研究机构、企业、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等。

补贴标准:

1. A类人才:给予个人80万元人民币的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 B类人才:给予个人40万元人民币的生活补贴和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 C类人才:给予个人20万元人民币的生活补贴和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以上仅为简要介绍,具体认定和补贴标准可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