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种植类: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其中,种植粮油作物面积达到50亩以上。水果面积50亩以上,茶园面积30亩以上,蔬菜面积30亩以上,食用菌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或10万袋以上。

畜禽类: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家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

水产类: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水面积达到10亩以上。

林业类:山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30亩以上,油茶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

烟叶类:种植面积达200亩以上。

综合类: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应含种植业,畜禽业,水产业,林业,烟叶类型中的2种以上。并且每种类型达到相应规模的二分之一以上;旅游,特色种植,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农场,面积10亩以上,餐饮住宿设施齐全。

申报材料 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审批意见表;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