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南京落户条件:

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南京市就业或者创业,专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在南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限制。

⑵南京市生源的高等院校学生(含职业院校学生),申请户口从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迁回南京市城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