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影响如下:

一、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二、这类人群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相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