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入证明

a.海外银行存款证明(包括储蓄、现金或定期存款在内的所有银行资产)。年逾50岁者需RM350,000;年龄50岁以下者需RM500,000。这些资料重在证明申请者有经济能力支持在马停留期间的各项支出。

b.每个月收入RM10,000(或以上)的离岸收入证明。这份月收入可以是公司赢利、薪金、退休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投资收益(可以是单位信托基金、股票和债券等)。

2)申请者的护照复印件,每一页连同空白页都需要复印(公证行公证时只需在有照片的那一页盖章)。

3)每一位相关申请者需4张护照照片。

4)婚姻证明(如果需要带配偶一起申请的话)。

5)出生证明(如果需要带孩子一起申请的话)。

6)主申请人的个人简历。

7)一份简单的申请MM2H的申请书。

8)任何其他可以进一步证明申请者实力的文件,如专业机构的会员证、教育毕业证书等。

9)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您的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或外交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