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船舶与海洋工程

学院现有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自主设置的救助与打捞工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动力机械及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动力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02交通运输

03轮机工程

04法学

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6信息与通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