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香港第三所大学法学院,被香港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2014研究报告评为全港第一。此外,当时为设立法律学院,中大还成立了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筹划委员会,由香港资深大律师暨哈佛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梁定邦出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