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一般来说,是没有加急办理业务的

当事人可以具体咨询户口迁出地及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