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 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 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

3.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有效期内,下同)。

4. 本市户籍人员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已持有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年以上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请注意,这些条件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为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或者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