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隋朝于门下省御府局置,为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从九品。

唐、五代沿置,卫尉、太仆、司农、太府等寺及将作监所统部分官署分设一至十人不等,自从九品或正九品。宋朝置官而未除授。明朝光禄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各署置,位署正、署丞下。四人,从八品,掌各署具体事务。清初沿置,以汉员充任。顺治十二年(1655)裁。

官名。唐于卫尉寺两京武库置监事一人,正九品上;卫尉寺武器、守宫二署,太仆寺典牧署,司农寺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太府寺平准、左藏、右藏、常平四署,将作监中校署亦各置监事若干人,秩均为从九品下,所掌是协助本署主官管理署内事务。明代光禄寺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在署正、署丞之下各置监事四人,秩从八品,掌监各署事务。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银行设监事,由股董总会选任。又海关海事部巡工科及工务部图书科均设监事,由洋员充任。

监事的解释 指企业或事业组织中担任监察工作的领导成员。 叶圣陶 北上日记·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晚饭后,文协理、监事与 华北 文协理事开联席会议。” 徐铸成 杜月笙正传六:“他还在某些纺织厂、面粉厂担任董监事。”封建时代朝廷官署的低级官员。旧唐书·职官志三:“太仓署……监事十人,从九品下。”旧唐书·职官志三:“诸铸钱监……监事一人,或参军或县尉知之。” 清 钱谦益 南州徐氏先茔神道碑铭:“以国子生謁选,

监的字典解释 监 (監) jiān 督察:监察

事的字典解释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

历史官职推荐:三千营

军事编制。

明永乐1403—1424时以塞外降丁三千人组成,置为京军三大营之一。均为骑兵。司巡哨,以警卫京师,选勋臣二人为提督。景泰元年1450改立十团营。以原三营称老营,遂废。成化三年1467分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