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一起个人起诉教育机构不退费的案例:

案例名称:李某起诉某教育机构不退费案

案情简介:

李某在某教育机构报名学习一门职业技能课程,缴纳了学费后开始上课。但是在上了几节课之后,李某发现自己对这门课程并不感兴趣,决定退学。他向教育机构提出了退学申请,并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学费。但是教育机构拒绝了他的要求,称其已经上了几节课,应当扣除相应的费用,只能退还一部分学费。

李某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公平,决定起诉教育机构,要求退还全部学费。

法院审理: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均支持了李某的诉求,教育机构最终被判决退还全部学费。

法院认为,学生在缴纳学费后,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学习。如果学生在上了一定课程后决定退学,教育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费用,但是必须在退费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教育机构在退费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就不能随意扣除学生的学费。

在该案中,教育机构在退费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退费标准,因此应当按照李某的要求退还全部学费。

结论:

教育机构在制定退费协议时,应当明确规定退费标准,如果未明确规定,就不能随意扣除学生的学费。如果学生要求退费,教育机构应当按照退费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教育机构未能按照规定处理,就可能面临学生的起诉,被判决退还全部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