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积分:高中/中专0分;非全日制大专60分;非全日制本科80分;全日制学历加多10分。

2、社保积分:个人累计交社保累计12个月以上方可积分,交三险每12个月积5分;交五险每12个月积7分,较高不得超过30分。(注:以上为缴深圳社保积分项)

3、年龄积分:申请人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积5分;35-40周岁无加减分;40-45周岁从40周岁起减分,每增长1岁减2分;年龄较高不超过45周岁。

4、纳税积分:分个人薪资纳税与企业法人及股东纳税。个人近三年累计纳税。7.6万-9.4万元,积50分,9.4万-11.2万元,积60分。企业法人纳税150万元以上积50分,每增加30万元积10分。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纳税额30万元积50分,每增加6万元积10分,以6万元的整倍数计分,较高100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15万元以上15万元积50分,每增加3万元积10分,以3万元的整倍数计分,较高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