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居留时间限制者:获得政治避难者的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年满18周岁的法国人子女;法国人持有长期签证的外国籍父母;曾在法国外籍军团服役的退伍军人。

2、需在法国合法生活三年以上者:以家庭团聚为由来法者;需要抚养法国籍子女的外籍父母;与法国籍人士结婚且婚后两人未中断夫妻生活者。

3、需在法合法生活超过五年以上者:持访问居留证(CARTE DE VISITEUR)者;持科学家或艺术家居留证者;持工作居留证或外派员工居留证(CARTE DE SALARIE EN MISSION)者;持有家庭和个人生活居留证者。 外国人入境和居留及避难法典第314-8还规定:是否给予居留证取决于申请人的以下因素:是否打算在法国长期居住;是否有固定职业(工作合同),是否稳定体面(工资单)足以支付其基本生活开销,申请者的收入(不包括家庭补贴)一般至少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是否有社会保险和个人财产;是否有合标准的住房(租赁或购置均可);融入法国社会的能力(法语程度、是否参与社会活动、子女就学情况、纳税金额等);申请者应给警察局长写一封动机信,详细阐明其在法国长期居住的意愿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