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高校教师通过寒假期间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是可以得到认可的:

1. 学位授权认证:教育部和中国学术评价中心开展学位授权认证,认证取得博士学位的学校和专业是否符合中国的学位授权条件,是否属于“211”、“985”高水平院校等。

2. 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如果参加留学计划,并且获得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那么该学位通常会受到国家的认可。

3. 高校内部认证:高校内部也可能对本校教师在外获得的学位进行认证或审核,以确定该学位是否符合该校内部的相关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学位认可标准和程序并不相同。如果您需要将国外学位认证为中国学位,可以咨询教育部学位中心或相关的认证机构,了解具体的认证要求和程序。